天津自考本科 坚持一切为了考生的发展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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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考本科 坚持一切为了考生的发展方针

  天津积分落户学历加分政策细则及学历认证报告办理问题总结,记者就老板姓反映的问题,为大家做了如下总结:
 
  1.成人*、自考本科学历可以加分吗?
 
  学历为自考、成考、远程、夜大、函授等形式的本科学历,只要在学信网可以查到的学历均可按照本科学历加分。
 
  2.问: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应到哪个部门?具体怎么办理?
 
  答: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及《*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专升本证书学历认证时,需要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进行学历认证。专科学历证书已经认证的,需要提交专科学历认证报告书。天津市大专及以上学历认证办公地点:天津市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南开区黄河道474号。
 
  3.问:学历证书遗失,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和中职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或中职毕业证明。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丢失者要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技工学校毕业证原件遗失,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或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技工学校毕业证明。
 
  4.毕业证明书如何办理?
 
  《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具体申请材料请需咨询毕业院校。
 
  自学考试在拓宽我国高等教育办学渠道,满足广大社会成员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丰富办学形式,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应该继承和发扬自学考试基本经验,坚持自学考试基本制度不动摇。
 
  必须坚持对自学考试制度双重属性的认识和判断。考察或判断一种教育形式,标准是“三要素”说,即是否具备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影响。自学考试的教育者,包括在社会助学活动过程中对自考生实施教学*的广大教师,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考试大纲、教材*材料的制定者、编写者以及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管理人员;受教育者指广大接受自学考试教育的学生;教育影响主要包括有关自学考试的目标、方针、政策等法规文件,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考试大纲、教学媒体等等。教育者运用教育影响一般以教学媒体或直接讲授等方式出现,受教育者则*自学、听课等方式接受教育影响。正基于此,198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增加了“鼓励自学成才”规定(第十九条)。1988年3月,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条例》规定“高等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98年8月制定的《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这些法律法规都赋予自学考试不仅是一种考试制度,而且也是一种高等教育形式和高等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