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前参考人员过渡办法
课程导航
天津市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前参考人员过渡办法报名
天津市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前参考人员过渡办法新闻
天津市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前参考人员过渡办法环境
热门课程:
400-666-4820
  • 学校新闻

天津市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前参考人员过渡办法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关于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已参加天津市考试人员的过渡办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要求, 从2016年开始,中*教师资格考试将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原天津市教师资格考试随即停止。改革后的中*教师资格考试由教育部确定考试科目、考试标准和各科考试大纲。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为做好天津市教师资格考试与国家统一的中*教师资格考试的衔接工作,制定本过渡办法。

  一、过渡对象

  在2016年1月之前,已取得天津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双科或单科合格成绩,且成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适用本过渡办法。

  二、过渡期限

  上述过渡对象的过渡期为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

  三、过渡方式

  (一)双科合格且成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过渡期内可参加天津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可于当年申请认定。

  (二)单科合格且成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可参加2016年上半年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仅限此一次)。补考后双科合格的人员,可参加天津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可于当年申请认定。

  (三)2016年上半年开展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仅限单科合格且成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参加。2016-2018年每年开展一次教学能力测试,仅限双科合格且成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参加。具体考试时间可登录http://www.tjgspx.cn查看。

  四、其他

  (一)天津市教师资格考试与国家统一的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分别独立使用,过渡对象可选择适用本过渡办法,也可选择参加国家统一考试。选择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人员,不再适用本过渡办法。

  (二)本过渡办法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